
记者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 以下旅游区被拟认定为“四川省生态旅游示范区”
在创建单位自评、申报、市(州)初评基础上,经省级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旅游、生态、林草等方面专家联合检查评审,拟认定4家单位为“四川省生态旅游示范区”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3月7日至11日,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向省生态旅游等级评定办公室反映(联系电话:028-8670370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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