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龙溪火龙灯舞

非遗类型:传统舞蹈

龙舞也称“舞龙”,民间又叫“耍龙”、“耍龙灯”、“舞龙灯”,是中国分布最广、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种民间舞蹈。这种舞蹈具有多样的表现形式,不同民族、不同地域的龙舞风格迥然不同。 

根据龙的造型来区分,龙舞有布龙、纱龙、纸龙、草龙、钱龙、竹龙、棕龙、板凳龙、百叶龙、荷花龙、火龙、鸡毛龙、肉龙等多种形态,龙的形态不同,其舞蹈造型和舞蹈技法也各不相同。中国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由“请龙”、“出龙”、“舞龙”、“送龙”等环节组成。龙舞中蕴涵着开拓奋进、天人合一的文化内涵,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 

黄龙溪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川西水上古镇,火龙灯舞是这里最驰名也最具民间韵味的一项传统群众文化活动。它起源于南宋,当地先民根据主宰光明与黑暗的“烛龙”、主管风雨的“应龙”及“龙生九子”等相关的神话传说,融合蛇身、鹿角、虎眼、牛耳、象腿、马鬃、鱼鳞、兽须,创造了火龙灯舞这一优秀的民间表演艺术。 

火龙灯舞历史悠久,流传广泛,黄龙溪每遇年节和典礼盛会都要照惯例舞起火龙灯。为了使火龙表演更加神奇,人们研制出热量较小而火花艳丽的独特火药,舞龙时喷射出来,绚丽异常。黄龙溪火龙表演时,宫灯、排灯、牌灯在前开道,龙身随着龙头起伏摆动,在伴奏的乐声中做出各种飞舞的姿态,烧花人对准队伍进行烧花表演,场面十分热闹。 

黄龙溪火龙灯融龙、灯、舞、火于一体,具有浓郁的川西地方特色。它展示了川西的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,是传承优秀民族文化、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手段。近年来,黄龙溪火龙灯舞面临生存危机,急需抢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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